学院实验室安全协调员

学院实验室安全协调员应协助各院系制定, 执行及监察符合大学安全政策的实验室安全标准. 学院实验室安全协调员的职责应包括: 

  • 根据环境健康与安全总监的要求,参与实验室的定期检查, (见 实验室检查政策
  • 与教师合作, 工作人员和环境健康与安全主任制定和实施遵守适用的大学实验室安全政策的方法,以尽量减少遵守规定对环境健康与安全主任主要职能的影响, 院长, 主席和负责人; 
    • 学院实验室安全协调员还应负责以下工作, 按年计算, 环境健康与安全总监要求院长提交的文件清单, 椅子, 教职员工; 
    • 协助环境健康与安全主任与全体教员合作, 主席和院长开发和维护易于使用的系统,以便传送相关记录, 维护, 修改后的, 更新, 审查和审计; 
    • 协助主席和负责人发展一个项目, 化学卫生计划, 应急计划, 方差, 标准操作程序, 及环境健康及安全署署长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因为它们可能适用于实验室安全; 
    • 协助主席和教职员工的发展, 演讲, 实验室安全培训活动的记录保存; 
    •  提供负责人, 主席和院长每年或每当这些政策被修改或启动时,提供最新版本的大学实验室安全相关政策; 
    • 请求, 按年计算, 每个首席研究员或实验室安全协调员负责的实验室空间分配, 并确保向这些个人提供各自职责的书面副本 
    • 协助, 按照要求, 院长的年度审计和主席的实验室安全文件的年度审查; 
    •  协助, 按照要求, 教员在准备书面实验室安全差异申请;
    •  协助, 按照要求, 负责评估其实验室空间安全标准的人员; 
    • 协助, 按照要求, the Responsible Persons in bringing their laboratory space into compliance with applicable University safety policies; and 
    • 作为员工可利用的资源, 教师, 学术管理, 与环境健康及安全处处长合作,确保遵守大学的相关安全政策.

蒂姆Morrisson

学院实验室安全协调员
312.567.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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